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以上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信、互利、公平、公開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條 加工成品
貨款總計;大寫: 叁萬貳仟捌佰捌拾元整 元整。 小寫; 32880元整。 乙方提供服裝款式及面料樣品,經雙方確認后乙方再進行批量;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輔料方式;
**條 服裝交付
交貨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后日內交貨。
第三條 服裝質量及驗收
1、加工的服裝成品質量及款式按乙方提供的并經雙方封存的服裝樣衣執行(合同附件一)。
2、產品驗收方法。
**步:初步抽檢。甲方在收到服裝后須認真核對貨物的品名、款號、數量、準確無誤后方可抽樣;驗收方式:產品按30%抽檢;抽樣標準為:隨機;驗收標準:與樣衣款式、布料、做工一致;驗收包括:商品的外觀質量、規格、數量、包裝、內在質量、標識等項目進行檢驗和檢測。
**步:試穿驗貨。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服裝后3天內組織員工進行試穿,全部服裝尺寸合身且沒有其他質量問題的視為合格。
3、經過兩步檢驗,乙方提供的服裝部分不合格的,甲方在2天內通知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負責修改或者重做;如果不合格率超過15%,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還全部貨款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貨款全額30%的違約金。
第四條 結算方式 1:此合同簽訂后貨款分二次付清。
2、簽訂當日內甲方須預付50%人民幣元整的訂金給乙方;余下貨款50%人民幣元整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貨物并驗收合格后,須當日內付清。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應先行予以書面催告,催告發出7日內,甲方仍未履行付款義務,開始計算違約金。每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定做服裝,每逾期****乙方應承擔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二違約金。
第六條 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補充規定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城陽)人民法院起訴。
定作方:
承攬方:
年月日: